补助额度:1万元、2万元、5万元和10万元四种类别。
凡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企业,即可申请1万元、2万元、5万元额度(根据不同的服务类别确定);凡符合补助对象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请10万元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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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内,获授权发明专利3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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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获市级(含顺德)税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鉴定项目鉴定研发投入30万元以上。
补助对象及要求:
凡在我市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注:企业的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同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
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科技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省或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近三年内(指2015—2017年),获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6件以上、或软件著作权登记6项以上的企业。
创新券以电子券形式发放,有效期为发放之日起当年内兑现有效,即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不得转让、买卖,逾期不可使用。2018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券兑现将另行通知,分两批(8月和12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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