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乐从总商会
第二届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时间:2021年3月10 日下午6时
地址:荔园中欧宴会厅
主题:佛山市顺德区乐从总商会第二届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参加人员:会员全体。本次会议应到会员127人,实到会员90人。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有效。
列席人员:监事会全体3人、秘书处全体
会议主持人:秘书长廖伟锋;记录人:秘书处曾静怡
会议内容:
一、审议乐从总商会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财务报告。
二、审议乐从总商会章程修改内容。
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乐从总商会2020年工作总结》、《乐从总商会2021年工作计划》、《乐从总商会2020年财务报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章程修改内容(名单见附表)。
(一)第三条修改“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工商界,联络友谊、协调关系、促进生产,发展民营经济,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为本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第四条修改“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工商业联合会和登记管理机关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业务主管和监督管理。”
(三)第三十二条修改“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以年度计算,会费标准:
1.正会长、常务副会长每年3万元,
2.监事长、副会长每年1.5万元,
3.理事、监事、团体会员每年8000元,
4.企业会员每年2000元。
会员费按年度缴纳,每位会员应当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一次性缴纳本年度会费。”
(四)第四十条增加“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监事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