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开始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提交申请表吧~
什么支持方式?
采取通过竞争性评审给予直接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项目支持额度不规过项目总投资的30%,且不超过200万元。项目总建设期不超过2年。资金使用范围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及固定办公场地租用、差旅、会务、薪酬、市场运管推广等日常事务性开支。
什么企业可申报?
在顺德区注册成立、从事大数据业务、具有开展大数据收集、分析、服务能力的企业。
企业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财务状况良好,有保障项目建设和运维必要的资金能力,承诺并证明能够自行解决项目资金缺口。
2、申报单位具有数据运营的相关行业背景及服务经历,具备对行业或区域相关资源的整合、推广、辐射及带动服务的能力。
3、申报项目必须具备足以支撑大数据应用和服务的数据存储能力,具有明确使用权的数据源、或已建立合作关系或稳定的采集渠道。
4、申报项目建设地必须在顺德区内,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有清晰的发展计划、管理章程和独立运营机制,具备提供信息和数据服务所必需的基础设施,有较强的行业发展需求和较大规模的客户群体,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5、近3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已获省财政、市财政和区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项目能够提出切实可行且量化的项目中期检查和最终验收指标。
7、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附件。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8、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9、申报单位及项目无重大商业、知识产权或法律纠纷。
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各有关企业对照申报条件,填写《2017 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申报书》,并于2018年4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word 电子版一份)报送顺德区经促局电子信息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刘旷平 22830318
电子邮箱:664293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