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支持对象
在顺德区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近 3 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和海关管理等方面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资金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重点国际展览会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期间举办的有关地区、市场和行业的重点境外国际展览项目,给予参展企业参展费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的支持。
上述所列最高支持比例与限额并非支持的最终标准,最终实际支持标准需根据资金额度与项目申报情况确定。企业同一展览项目取得的资助(含中央、省、市和区各级财政支持)不超过其支出总额。
(二)重点境外经贸交流活动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期间举办的有关地区、市场和行业的重点境外国际活动项目,根据所参加的重点境外国际活动所涉及的地区(国家)数,给予参团企业人员费一定金额的支持。具体如下:参与 2 个国家或地区的企业,给予参团企业人员费 10000 元/企业的支持。
资金申报
(一)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
企业在网址(spjx.shunde.gov.cn)登录(新用户需完成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
进入“顺德区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填报有关表格,然后打印《顺德区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专项资金申请表》
2.纸质资料受理。网上申报后,企业需在系统打印申请表,连同其它申报材料上报。如无在网络申报,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境外展览会项目。(一式两份,需按顺序装订,复印件每一页须加盖完整公章)。
(1)《顺德区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4)与组展机构或组团单位签订的参展合同(协议)或展位确认函、收费清单复印件;
(5)境外展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展会批复复印件;
(6)支付参展费用(包括展位费、运输费、人员费等)的银行付款凭证及参展费发票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复印件。
2.境外活动项目。(一式两份,需按顺序装订,复印件每一页须加盖公章)。
(1)《顺德区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4)与组织机构或组团单位签订的参团合同(协议)或参团确认函、收费清单复印件;
(5)支付参团费用(含国际往返机票、酒店、签证等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及参团费发票;
(6)参展人员出国护照(含首页、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自 2018 年 2 月 28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15日,逾期不受理。
(二)提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产业服务创新有限公司(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 3 号保利商贸中心恒基国际金融大厦 1楼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联系人:邝小姐,苏小姐,22918085,22835232;技术支持热线:13710637730。)
注意事项
(一)提交的材料如为外文请作完整中文翻译注释,如不翻译视同无效。出入境记录须加以标注;
(二)如发票、汇款金额不一致的时候,需出具书面说明,审核部门将根据项目情况审定;
(三)参展费不支持第三方付款、现金付款或个人名义汇款;
(四)对审核人员的抽查要求,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五)申报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将收回财政专项资金,取消其今后三年申请资格,并追究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