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顺德出口品牌建设,推动企业走品牌发展道路,进一步提升顺德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质量,提升顺德出口产品的质量和影响力,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支持下,广东省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参照广东省出口名牌企业认定体系,组织开展 2018年度顺德出口名牌企业认定工作。
(1)在顺德区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生产型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连续生产经营3年以上。
(2)经营状况良好,截至申报前一年净资产为正(如申报期间企业尚未有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则统一以2016年财务报告为准)。
(3)申报企业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500万美元。
(4)在中国关境内和主要出口市场(含港、澳、台地区)已注册商标。
(5)商标注册范围(核定使用商品)涵盖企业主要产品类别。
(6)商标注册和使用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商标持有人为中方法人或中方法定代表人。
(7)近三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出口商品无因重大质量问题、侵权行为等遭国外机构退货或索赔。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规定。
(8)集团公司以其子公司名义申报的,最终认定不超过两家。
1. 家用电器
2. 机械装备
3. 电子信息
4. 纺织服装
5. 精细化工
6. 家具
7. 五金制品
8. 汽车配件
9. 照明产品
10.建筑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在广东名牌网(http://www.gdsmp.org.cn/)下载相关文件和表格,按照评分体系开展自我评价,认真组织申报。
申报材料请于 2018年2月1日前提交(或邮寄)至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外经贸发展科,由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统一交送至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评定。
联系人:张维、陈国瑞
联系电话: 22830355 22835676
报送(邮寄)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三号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顺德区经科局外经贸发展科(邮编:528333)
申报截止后,由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组织专家进行评价认定,提出初选名单,经公示后发布。
顺德出口名牌企业申报和认定,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顺德出口名牌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已获得“广东省出口名牌企业”称号的顺德企业自动纳入顺德出口名牌企业,不用另外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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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顺德外经贸、广东名牌网
编辑:本文由顺德区企业服务直通车微信团队整理
理转载:顺德区企业服务直通车